根据《攀枝花学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管理办法(试行)》,经科技成果完成人刘姗团队提出申请,进行“三角梅提取物及基于三角梅提取物的抗氧化腮红(专利号ZL 2021 1 598448.8)”职务科技成果确权并约定转化所获全部净收益由学校与科技成果完成团队各自按20%、80%比例进行分配。
经协商议定,我校以15000元向安徽同辉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上述专利,现将此次转让事项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双创学院(科管办)反映。
联系人:简红吉,电话0812-2271123、15181267163,电子邮箱190400825@qq.com。
地址:攀枝花市三线大道北段10号学府广场3号楼105办公室。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