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264号)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更多大学生创业发展,攀枝花学院积极开展2024年上半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我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大学生在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内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给予10000元/人一次性创业补贴。 2.在攀枝花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登记创办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10000元/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6个月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 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农业职业经理人应取得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合作性协议,并有履行协议的记录。 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1个。 三、补贴申请材料 (一)创业项目 1.攀枝花市创业补贴申报表(大学生)(附件); 2.创业项目领办人或创业团队负责人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还须提供服务期满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创业项目计划书; 5.创业人员社保卡; 6.就业创业证(仅毕业生提供,创业前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应处非登记就业状态); 7.项目孵化情况证明材料。 (二)创业实体 1.攀枝花市创业补贴申报表(大学生)(附件); 2.创业者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还须提供服务期满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创业实体概述; 5.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网店”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资格证书和合作协议材料; 6.正常经营的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履行协议的证明材料); 7.创业人员社保卡; 8.就业创业证(仅毕业生提供,创业前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应处非登记就业状态)。 四、申请、核拨流程 1.创业项目或实体,由创新创业平台负责受理。创新创业平台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创新创业平台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和初审意见等材料报所在地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报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 2.经各级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现场评估、审核,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通过的,将资金核拨到创业大学生银行账户。 五、其他 1.申请补贴时申请人创办实体须处于存续期。 2.多人共同创办同一实体(项目),一人申领补贴成功后其他人不得再次将该实体(项目)作为申报对象。 3.请申报者填写申报表,并将相关纸质支撑材料于2024年4月3日上午12点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学府广场3号楼一楼大厅105室)初审。并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3253499@qq.com。 4.联系人:闫老师(创业实体)、肖老师(创业项目) 电话:0812-2271123。 附件:攀枝花市创业补贴申报表(大学生)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2024年03月19日 |